《中国文化通识课——哲学》
by 冯友兰 26/3读毕
尝试了新的阅读方式以及笔记方式,希望可以把书读的更明白。
“翻过来,我们(梁先生与陈独秀、胡适之)是不同的,我们的确是根本不同的。我知道我有我的精神,你们有你们的价值。然而凡成为一派思想,均有其特殊面目、特殊精神。——这是由他倾全力于一点,抱着一点意思去发挥,而后才能行的。当他倾全力于一点的时候,左边,右边,东面,西面,当然顾不到,然他的价值正出于此。要他面面圆到,顾得周全,结果一无所就,不会再成有价值的东西。却是各人抱各自那一点去发挥,其对于社会的尽力,在最后的成功上还是相成的——正是相需的。”(民国十二年十二月八日《晨报副刊》, 梁漱溟)
第一章:人生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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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观点1: 人生的真相就是人生——人生活的一切,问人生的真相的人实际上是在问人生的目的,人生的目的就是“生”
- 证明: 问xx的真相建立在我们是局外人的基础上,比如问某段历史的真相恰恰是因为我们没有置身局内,不了解内幕。而人生虽然是由人的行为与事件构成的,但人生这个整体却只是自然界的一个部分,那么它就与山水一般没有什么绝对的目的,xxx(这一段的逻辑断掉了,本书p5~6),所以不如直接说人生的目的就是“生”。
- 个人看法: 人生的真相的证明是不够有说服力的,当历史由多个人构成的时候,即使是一个局内人也无法完全明白某段历史的真相,所以以一个人自己的生活作为人生的真相也不够准确,因为他的人生不可能只由他一个人构成,但人生的目的或许有其道理,当我们不再把自己作为尺度,把这个世界乃至宇宙作为一种尺度,那么人或者人生不过是一粒无足轻重的尘埃,又何来目的?所以不可能存在绝对性的目的,如此一来,硬要说人生的目的,只能说是“进行生活”,因为若不进行生活,也就是死,那么也无所谓人生了。人生最基本的目的或者说意义就是“不断地走下去”,仅此而已了。
- 运用: 对于“人活着就是为了造就一番事业”“人活着就是为了出人头地”我不反对,但我们没有为别人指定人生目的的资格,我们只能自己为自己的人生赋予比“生”更高的意义,不代表别人一定要认同。也没有必要寻求一个人生的意义,意义就是接着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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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观点2: 人生的目的是“生”,生的要素是活动,活动的根是欲(冲动与欲望),各人之间的欲常常冲突,乃至一人自己的欲也能冲突,若要个人人格不分裂,社会统一,则必须于互相冲突的欲中求“和“,和之目的,令可能的最多数之欲皆能满足,法律、道德、各种制度即是求和,不一定是绝对正确的,但一定是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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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观点3: 被包含在和以内的欲,则是善;与和以内的欲所冲突的欲被排除在和之外,成为恶。无论如何改良制度总有欲无法调节,于是善恶终不可不分,但善与恶本质没有区别,只是善可以抵达和,而恶不可。在知识上与和呼应的则是”通“,一种学说/理论能解释的现象越多,则这种知识越可靠,越接近”真“
- 个人看法: 23的逻辑都很顺,我觉得说的没问题: 活动的驱动是“欲” -> “欲”有很多种且各自冲突 -> 为了达到一种平和境界,需要进行调和式的求“和” -> 矛盾始终存在,所以必然有“欲”被放在“和”之外,就成为了一种“恶” -> “和”必然存在,那么“恶“必然存在。
- 运用: 对于网络中怒斥的各种“恶”,是否在本源上只是一种对“和”的认知不同?没有必要对别人太生气,只是两个人的道不合,不相为谋。再者,对于一个集体的“和”,很难说能太对个人胃口,但当我们只有自己一人,或是在二人关系中,我们是不是可以大胆一点,求一个不一样的“和”,没必要把社会的“和”——道德,法律,教育价值观等等——内容太当一回事,我们在集体中不得不忍受这些“和”的限制以达到集体最大化,但事关个人与少数几个人的关系,可以大胆一些。二人关系可以不符合社会的“正常”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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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观点4: 在面对具体的欲中如何做到”和“/”通“,我们需要理智,理智在人生的地位及功用,在引导诸欲,一方面使其得到满足,一方面使其不相互冲突。理智无力,欲则无限。
- 证明: 对其反例进行反驳,一部分人认为直觉才是寻找道路的最佳方式,但是这个结论本身也是通过理智归纳出来的而不是直觉感觉出来的,它不是一个自然的过程,于是直觉变得不够可靠,那么就需要依托于理智。
- 个人看法: 如今很多的问题都是缺乏理智而仅靠个人直觉/未经审慎的判断,这个时代太多情绪内容以及煽动内容,必须使用自己的理智,自己找出自己的“和”。
- 运用: 在生活中我们需要多使用理智,或者自己提前用理智组织好一整天,少相信自己的直觉与当下第一想法,每一个活动进行之前最好用理智思考一下,我们该不该这么做,不要用社会的“和”,用自己的“和”,所以我们需要先用自己的理智研究自己理想中的“和”是什么样的,这个事情必须现在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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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观点5: 诗助人自欺,或为其娱乐,或为其宽慰,宗教助人自欺,但诗知道自己在自欺,宗教却不知。
- 证明: "自欺于人,亦是一种欲。依上所说,凡欲苟不与他欲冲突,即不可谓之恶。 小孩以竹竿当马,岂不知其非真马?但姑且自以为真马,骑而游行,自己喜笑,他人也顾而乐之。其所以可乐,正在彼虽以竹竿为马,而仍自认其非真马。人生之有诗,亦如小孩之有游戏。诗虽常说自己哄自己之话,而仍自认其为自己哄自己。" -> 宗教相信宗教是真实而不相信是自己哄自己。
- 个人看法: 很不错的态度,如果抛开宗教的态度而是以诗的态度观宗教,那么其建筑、文学还是有一定可取价值的,过去我老是觉得在灵隐寺的般若波罗密心经上拍"财""智"字以求字之效果的行为是与佛教教义相违背的,但说到底,我们干嘛把教义看得这么重,本质上是一种游戏。可以说,整个世界就是一个巨大的游乐场,只不过有的游戏退出的成本比较大,参加的人比较多,我们玩得比较严肃,放宽心,除了与生命的游戏以外,没有必须赢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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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观点6: 完成善的活动为”好“,而为了活动本身完成则为”内在的好“(推崇),而为了其他活动完成一个活动则为”手段的好“;常说”无所为而为“好过”有所为而为“,但实际上大多活动都可以有”内在的好“,只需要自己转变观念,那么本身手段的好同时也可以有内在的好。
- 这个证明不太需要,我很赞同这个观点,也希望自己能转变观点,感受到每件不想做的事“内在的好”。
第十节没有针对死给出太深刻的观点,均暂按下不表,总的来说是很清晰也很值得吸收的一种基本世界观,由此而来并不是彻底的相对主义,而是基于这个世界对”人生“的不在乎而承认”正恶“的人造性,但也承认其必要性。不过有趣的地方在于当我们只在少数人之间进行交流时,比如两个人之间,我们是否可以创造或者颠覆自己的”善恶“?我觉得是可行的,对于这个虚无的世界,没有什么不可以蔑视,没有什么不可以被满足,我们说到底也只是一种动物,没必要在所有关系中都抬高自己。
简单地说,我们在两人关系或一个相互相信的集体关系中不需要太遵守社会规则,当我们两人之间的行为无法为社会所知,无法影响到社会时,我们为什么不能实践自己的善恶观,满足自己需要的欲?最大的问题是在这一段二人关系里满足的欲容易长久性地影响到我们,那么这段关系满足的非社会的欲可能就过于危险了,何时能实践,我疑心我已经和几个人试过这一点了,完全罔顾现实的胡话与随口说出的言语,但是当时还不懂这个道理,或许还可以进一步的实践。
哲学与人生的关系
哲学之用: - 理解文本时锻炼理解能力,怀疑的能力,容忍的态度 - 广大的眼界: 看淡一些“严肃的游戏”。
哲学是一个很大的词,其中一些部分与人生关系密切(形上学: 宇宙如何构成,因此人处于何种位置,应该采取何种行动...准确地说,是伦理学的部分),一些则无所谓(认知论/知识论: 世界是否存在...,逻辑学...)
其余的章节大多无味,没有什么新的收获,不过一本小书第一章所收获的东西已经够多了。这种人生观有点接近于道家的范畴,很有收获。